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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本报刊发新闻报道《坏孩子抢钱打人,无人能管?》一文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昨天上午,郑州市教育界人士、公安民警、人大代表齐聚本报会议室,针对日趋严重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展开激烈讨论,而能否出台地方法规以挽救那些失足孩子,成为讨论的焦点。
学校:一半学生被“坏孩子”侵扰过
“基本上每个学校都有一个‘老大’,‘老大’的下面是一群‘坏孩子’,很多学生为了自己不受欺负都被迫向这些‘老大’靠拢。”昨天上午,郑州市多家中学校长和政教处主任来到本报,提及越来越严重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他们无不感到头疼。而郑州教育部门200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仅在小学,就有将近一半的男同学和五分之一的女同学曾遭遇过“坏孩子”的劫钱和殴打。
郑州23中政教处主任傅柏俊说,这种发生在校外的打劫抢钱成帮派的现象,每个学校其实都存在,尤其是在城乡接合部的学校这种现象更严重,经常会有一些“坏孩子”在校园门口结帮劫持放学的学生。“但很多孩子都不愿把自己被打或者被劫钱的事告诉家长。”
郑州42中的政教处主任郭晓军告诉记者,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不少学校都请巡防队员专门值班。很多学校在校门口专门安装了摄像头,目的就是为了万一发生什么事儿有个证据。
“我们发现这些‘坏孩子’的背后,大部分家长都存在疏于监管的问题。”107中学的张云敬告诉记者,许多未成年暴力事件的施暴学生要么生活在单亲家庭,要么是父母根本不去管孩子。“这些家长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管不了,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虽然,法律规定学校可以把这些孩子送入工读学校,但郑州市同时又规定必须家长签字同意。”傅柏俊说,家长几乎没有一个同意将自己的孩子送入工读学校。
公安:2000名流浪儿难坏民警
“学校没有办法,我们几乎也没有办法。”二七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所长陈志勇说,“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那些监护人拒不到场的‘坏孩子’我们连询问都不能。”
“法律虽然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10岁左右的‘坏孩子’实行少年管教,但按规定必须要报经省公安厅批准,这样的审批大约需要2个月。”陈志勇说,“在审批期间,我们不能对孩子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这样我们该怎样保证这些孩子不会跑掉?前段时间,我们所里花费很大力气,将5名严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上报省厅实施少年管教,但3个月后批下来时,这些孩子早就不见踪影了。”
陈志勇说,正因为国家法律存在诸多不可操作性,使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慎之又慎,民警办案时要先问年龄,如果不够14岁,民警也只有无奈的份。而对没有尽到教育义务的“坏孩子”家长,公安机关也仅有训诫的权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然明文把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等行为列为严重不良行为,并规定可以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但并没有规定由谁去执行,怎么执行。”陈志勇说,这样的工读制度最终导致教育部门送不去,公安机关无权送。
“郑州市工读学校是郑州市接纳转化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专门机构,大约90%的孩子的不良行为在我们这里都能得到很好的纠正。”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