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昌吉学院2008年计划引进教师19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及招聘工作程序如下:
一、引进教师和公开招聘岗位
(一)引进教师19名。专业包括:新闻学2名,管理学(行政管理或公共事业管理)1名,财会类1名,思想政治教育3名(其中教学法方向1名),汉语言文学1名,英语2名,基础数学1名,物理学2名(凝聚态物理方向1名,材料物理与化学方向1名),电气自动化1名,教育技术学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名,美术学1名,环境艺术设计1名,教育学1名。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
1、政治辅导员5名。
2、学院办公室秘书1名。
3、宣传部新闻中心采编1名。
4、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1名。
5、美术系教学秘书1名。
6、化学实验员1名。
7、计算机实验员1名。
8、后勤服务中心基建管理员1名。
二、各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应聘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五)应聘教师以外其他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六)教师以外各岗位其它要求如下:
1、政治辅导员岗位:硕士或普通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原则上为昌吉学院已有本科专业。中共党员,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
2、学院办公室秘书岗位:中共党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或相关专业毕业。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新闻中心采编岗位:男性,新闻、摄像、采编、教育技术学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有较强的时事分析和判断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影像设备使用技术及计算机应用技术。
4、教务处学籍管理岗位:教育管理或相关专业毕业。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美术系教学秘书岗位:所学专业原则上为昌吉学院已有本科专业。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6、后勤服务中心基建管理员岗位:工程管理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7、化学实验员岗位:化学或应用化学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8、计算机实验员岗位: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熟悉.NET或Java等开发平台,能熟练制作静态或动态网页。
三、引进教师程序
(一)应聘人员向用人部门或学院人事处申报,由各用人部门进行初审并根据学院确定的名额按1:4的比例将重点人选报学院人事处。
(二)人事处根据学院引进人员的原则和条件,对各部门推荐人员进行复核,确定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和业务考核时间。
(三)由人事处、教务处相关人员和各用人部门组成考核组,对重点人选进行业务考核,并根据业务考核结果填写考核意见。
(四)由人事处将考核为优秀的人员情况向学院汇报,研究确定当年度引进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昌吉学院人事处人事工资福利科(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可由所在学校出具学习证明),报考职位必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20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费40元。
4、报名时间:2008年4月17日-4月26日(双休日不休息)。
5、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材料不实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包括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业务考试笔试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50%。笔试均为闭卷方式。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自治区人事厅编印的《公共基础知识》。根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业务考试笔试。业务考试笔试内容以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为主。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16:00(北京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三天到昌吉学院人事处领取。业务考试笔试时间待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昌吉学院确定。
2.操作考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业务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操作考试和面试,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
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通过昌吉人事人才网站、昌吉学院网站及张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
3.体检。根据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审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核,如出现审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依据考试总成绩及审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昌吉人事人才网站、昌吉学院网站公布和在昌吉学院内张贴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6.聘用。对通过公示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昌吉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人:马丽联系电话:0994-2354152,2786900
马淑萍联系电话:0994-2354152,296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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